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并非单纯取决于经济状况。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以最有利于
未成年人成长发育为首要考量因素来作出裁判。
倘若一方
当事人所提供的养育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保护小孩的合法权益的话,尽管对方可能拥有更为优越的经济条件,但若存在虐待儿童等不良行为,法院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与幸福,仍然有可能将
抚养权判归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