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由于自然灾害这类无可避免的外力因素使得职场员工的躯体遭受伤害的情况是否应被纳入
工伤范畴这一问题上,虽然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并未做出明确定义,但是也并未将此类自然灾害带来的伤害划归脱离
工伤范围之外。
因此,如果在正常的工作日与工作场所内遭遇如地震这样无法由人为因素抵御的
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
伤残,是应该依法进行
工伤鉴定申请的,也有资格享有相应的
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此外,那些在因为工作需要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现场出差过程中不幸遭遇到地震并且引起了死伤或失踪事件的案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同样应该被认定为工伤,然后员工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关的
赔偿主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