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蓄意而导致的他人受到
轻伤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因为主观上并不存在明显的恶意或
犯罪意图。
然而,若这类伤害行为是由于过失所引发的,那么只有当受害者受伤程度达到重伤及其以上时,才能构成
刑事犯罪,而且自当
赔偿相应的损失和费用。
具体来说,这种犯罪被称为“
过失致人重伤罪”,即因一方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严
重伤害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此种行为可归类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民主权利的范畴。《刑法》第235条规定: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