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级法院裁定再审时,有两种情况可以把再审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审理。
一种是原审法院是基层法院,并且案件情况简单,事实清晰,证据也充足。这种情况下,下级法院更了解当地情况,由他们再审能更高效地查明事实、解决纠纷。
另一种是原审法院是中级法院,而且案件影响比较小。像那种影响范围只在一定区域,社会关注度不高的案件,下级法院可以负责再审,这样能减轻上级法院的案件负担。
但也有不能把再审案件移交给下级法院的情况。比如原判决、裁定是经过原审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的;涉及群体性纠纷,案件疑难复杂且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还有其他不适合交给下级法院再审的情况。
上级法院决定是否把再审案件移交给下级法院时,会全面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目的就是保证再审既公正又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