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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医院需担责吗

在患者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遭受损害时,倘若医院及相关医务工作者确有过失,则医院应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患者在此过程中遭受伤害,同时满足如下情况之一者,则应推定院方过错:(1)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其它视情况而定的诊疗规范;(2)故意隐瞒或拒绝向患者提供与该事件所涉及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以不当手段销毁病历相关信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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