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
借条与欠条系双方
当事人在合法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达成协议后所签订的,那么这两者都具备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然而,相较于
欠条而言,
借条往往更加直观地反映了借贷
法律关系的存在,因为它明确指出了借款的具体事项;
而欠条则可能源于买卖交易、劳务服务等多种复杂的经济往来,因此,借条可以更为直接地证明借款行为的真实性。
2.当出借方决定向人
民法院提出关于民间借贷的
诉讼请求时,他们必须提供相关的债权凭证,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同时还需要提供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
证据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