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儿童
医疗事故导致其死亡的
赔偿事宜,相关的
赔偿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关于
丧葬费的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应当按照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指标来进行计算。
其次是关于
死亡赔偿金的部分,则需要根据
起诉法院所处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参照按20年计算这一标准。
在此基础之上,相关责任方还应承担支付必需的
医疗费用的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
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
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