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
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一致的法定
权利和义务,其合法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起平坐。
首先,如同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拥有选择以父亲名义或者母亲名义来确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以及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索取基本生活费用和接受教育所需费用的权利;
其次,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幸离世或者丧失能力之际,非婚生子女对其全部兄弟姐妹拥有监控权或者受监控权;
最后,如发生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对他人造成损害的
意外事件,则其生父母亦需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
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