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提起
离婚诉讼所需支付的费用,标准亦为每宗案件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
此外,若
当事人请求法院对
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划分处理时,需注意的是,在财产总额未超出20万元范围内,将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但若超过此金额,则需按比例缴纳,具体计算方式为超过部分的0.5%。
值得一提的是,
诉讼费用的收取依据主要取决于案件是否涉及到
财产分割问题。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
损害赔偿,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