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
刑事罪行的人,将无法开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所谓
案底,通常是指某人在过去某个时间点所涉及的
违法甚至是
犯罪行为的详细记录。
这种记录是无法被人为地抹去或者掩盖的,它能够被视为一种代表着一个人过往历史的凭证。
而
犯罪记录,恰恰是由各个国家的专职机构针对
犯罪人员的情况所进行的客观性记载。
这项制度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管理体系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重要性在于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并预防
犯罪活动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
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
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