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不给施工单位工程款,施工单位可以这样维权。
第一步是协商解决。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就工程款支付好好沟通,把款项金额、支付时间这些事儿确定好,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在协商的时候得留个心眼,把相关的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用书面形式保留下来,说不定后续就能派上用场。
要是协商没效果,施工单位可以发函催款。用书面形式给建设单位发催款函,明确告诉对方有付款义务,逾期付款要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发函的时候,最好用邮政特快专递,还得保存好邮寄凭证。
如果发催款函也不管用,施工单位就可以考虑去打官司或者申请仲裁了。要是合同里约定了仲裁条款,那就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是没约定,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在打官司或仲裁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得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像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发票这些,来证明建设单位确实欠了工程款以及具体金额。
另外,按照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价款在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上有优先受偿权。施工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张这个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