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时对于
夫妻共同财产事宜,可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进行商议处分;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当地人
民法院综合考虑相应财产状况及各种因素之后,依照法律规定,以维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女性权益以及未犯过错方权益为首要原则作出裁判。
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所获得之权益,皆须严格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