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系指违反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经合法批准而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运输、加工以及销售等活动,侵犯此类特定物种(如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权益的行为。
对于此种
犯罪行为,
刑法明确规定了具体的
量刑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针对情节较轻者,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同时酌情处以
罚金;
其次,若
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在上述基础上应缴纳罚金;
最后,若是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相关
责任人员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还将被课以罚金或没收其
个人财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
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