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借款协议中若未明确列明支付利息事项,将被视作无需支付任何利息费用,作为
债权人您无权对此进行
追讨和
诉讼。
2.针对自然人之间的
借贷关系,若双方对于利息条款的规定不够明确,那么作为出借方,如果您提出需要支付利息的诉求,我们的法律机构不会予以支持。
3.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以外,若借贷双方对于利率细节的安排存在疑问,作为出借方,您如有任何关于利息诉求的请求,我们建议您参考
民间借贷合同的具体条文内容,并且要结合当地或者买卖双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虑。
4.除上述情况之外,凡未按时偿还借款的
借款人,都必须按照约定或依照国家相关
法规支付相应的
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