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下合法有效的
遗嘱时,应对以下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和谨慎处理: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完整个
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所起草的遗嘱应充分反映遗嘱人生前的真实意愿,完全不受任何外来压力或欺骗所影响;
再者,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也须为遗嘱人真正拥有并有权处置的;
另外,遗嘱严禁被
虚假伪造或恶意篡改;
最后,若选择非自书形式的遗嘱制定方式,需
保证遗嘱全程有足够数量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见证人员在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