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立案专题 >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立案标准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立案标准

关于散布及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法定立案标准设定如下:
1.个体依靠此犯罪行为累积所得利或避损金额累计超过五万元人民币;
2.对此违法行为所导致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3.当此种行为引致相关证券或期货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处于异常波动状态时;
4.无论其是否达到了前述的量化标准,只要存在反复散播对证券、期货交易有重大影响的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也应依法进行刑事立案追究责任。《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新修订:2024-06-1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