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有效的合同。所谓的合法有效合同,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款所制定并被双方
当事人所认可具备拘束力的明确约定。
2.无效的合同。针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而言,
无效合同是一种相对于前者存在的概念,意味着这种类型的合同尽管已经建立了基础框架,但因为它们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或影响到公众利益或其主体的资格条件未能满足,同时也存在着主观意义表露不够真实,所以这些不合法的因素通常会导致此类合同被官方机构认定为无效。
3.效力尚未确认的合同。效力尚未确认的合同,主要指这类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已经确立,但是因为它们在某些方面不太符合法律对
合同生效的一些必要条款的规定,因此,合同的具体生效情况还没有明确确认下来。常规来说,这种类型的合同需要取得具有权限的人进一步表示同意或是进行确认之后才能够真正开始生效执行。
4.可以撤销的合同。可以撤销的合同,是指在
签订合同时,由于某一方当事人在表达上存在不真实或者存在严重的误解等问题,进而导致他们做出了错误的决策,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款,这类合同是可以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撤销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