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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是如何量刑的

首先,关于违反《证券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而披露重大信息的罪行种类及相应惩罚措施,我们在此进行详细阐述与说明:第一类,该行为若被认定为犯罪,则根据直接责任人的身份地位分别做出具体判罚。比如,对于公司高层或主要管理人员,允许适用五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款。至于那些情节更为严重者,例如在公开场合制作虚假账目报告、隐瞒重要事实甚至重大决策的情况下,则适用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处罚金亦随之增加。
其次,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和掌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构成要素。从客体上来说,本罪驱使的客体是一种复杂的综合体,它不仅违反了国家所设立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也触及到了股东、广大社会公众及其他利益持有者的合法权利。从客观方面来看,本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带有虚假成分的或者隐藏了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公开披露与其公司、企业经营业务往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大款项和主要事项,这必将给股东或者其他人带来严重损失,或者还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在主体部分,我们必须明确,本罪的主体其实就是受法律约束,负有必要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这些主体可能包括那些虽然并不属于中国内地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但同样处于《公司法》规定中的相关范畴。最后,对于主观要件,我们可以得知,本罪的主观心态,应定义为明知故犯的故意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者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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