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
卖淫罪的案件判决时间,通常情况下会在被人
民法院受理之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决定,最晚不会超过三个月。
这项规定源自于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明确指出:
“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
公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内依法作出判决;
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
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
绑架等
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
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