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的欠据问题及子女名下的资产是否会遭到法院查封,这是一个复杂而又值得商榷的议题。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子女并没有替父母偿还
债务的明确义务,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子女接受了父母的馈赠,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将承担起相应的债务偿还义务。其次,如果
子女继承了父母留下的遗产,那么他们需要按照相关
法规履行职责,即清偿被
继承人所欠的税款以及其他未偿还的债务,但清偿方式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准,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如果继承人愿意主动负责偿还债务的话,也是允许的。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遗产的
继承权,那么对于被继承人因原先应负有的税务和债务,他们也可根据具体情形选择不进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