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所阐述之情况显示,对于那些性质明确,且
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单
处罚金的公共事件检控案件,且在案件的事实脉络和
证据链条已然清晰明了的前提下,如果经过检察院院长的审慎判断后,认为适合使用简单
诉讼程序来处理该案的话,那么就有必要向我们的司法机构——人
民法院提交相应的推荐申请。对于那些在适用简单诉讼程序审理的公共事件检控案件中,如若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的刑期在三年以下,那么此类案件便可由适当规模的合议庭进行审判,当然,
审判人员也可以是由一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单独担任,当然,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公共事件检控案件来说,仍需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组成合适规模的合议庭进行审判。《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零七条
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
罚金的
公诉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经检察长决定,适用
简易程序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