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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什么公诉案件,检察院应该当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呢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所阐述之情况显示,对于那些性质明确,且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公共事件检控案件,且在案件的事实脉络和证据链条已然清晰明了的前提下,如果经过检察院院长的审慎判断后,认为适合使用简单诉讼程序来处理该案的话,那么就有必要向我们的司法机构——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推荐申请。对于那些在适用简单诉讼程序审理的公共事件检控案件中,如若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的刑期在三年以下,那么此类案件便可由适当规模的合议庭进行审判,当然,审判人员也可以是由一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单独担任,当然,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公共事件检控案件来说,仍需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组成合适规模的合议庭进行审判。《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零七条
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经检察长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建议。
最新修订: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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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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