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购买且无特别约定的房屋,即使女方仅支付部分款项,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出资比例、婚姻持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调整具体份额。
(二)婚前女方支付首付且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房屋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女方需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该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额向男方进行补偿。
(三)若房屋属于对方婚前财产,女方支付的装修款及装修部分对应的增值额,可作为债权处理,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具体内容如下: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