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共犯案件中,即使被告人并非
犯罪团伙的最高决策者,只要其满足
缓刑适用的条件,那么也依然能够享受到
缓刑的待遇。
而这其中的
缓刑适用条件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告人应为被判处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
其次,应符合以下任意一条有效条件以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A.可能实施的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B.具有明显的悔过表现;
C.具备绝对的不再犯罪的可能;
D.宣告缓刑不会对被告人所在地的社会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若其中涉及到不满十八岁的青少年、孕期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者,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应有条件的予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