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对
侵权责任赔偿提出的索赔
申诉,将受到
诉讼时效的约束和限制。然而,特殊情况下,涉及到申请停滞侵害行为、排除阻碍现象、消除潜在威胁等请求权时,则不受此项诉讼时效制度的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通常从要求者得知自身权益遭受损失,及了解施害方身份的那一刻开始计算。请求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申请,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出二十年之界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