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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警察罪有哪些违法行为

若行径侮辱警务人员,属于构成侮辱罪之范畴,乃刑事犯罪之性质也。
针对警务人员采取暴力或其他不当手段进行公开侮辱,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
有关于侮辱罪之构成,需要具备如下要件:
(一)客体要件此项罪名所侵害之客体乃是他人的人格尊严以及名誉权
(二)客观要件在案件的客观方面,必须有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对警务人员公然贬低其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具体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普遍大众,只要达到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标准并拥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心理状态上表现出直接的故意,同时含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这一明确目的性。
间接故意、疏忽大意皆不在本罪构成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最新修订: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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