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合同被损毁以至于严重影响到其效力认定时,如若此份协议尚未开始履行并且当事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声明否认该合同的存在,同时另一方却无法出示有效的
证据来证明该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内容,那么我们可判定这笔交易并未签署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因此该合同就不再具备有效的
法律效力;
然而,若是在此情况下,尽管遭受质疑的那一方拒绝承认这份交易的合法性,可另一方能够举出有效的证据来证实该合同确实存在,那即便合同的纸张已被彻底粉碎,它也仍旧保持着有效的法律效力。
而当合同已经启动并开始执行后,即使这份合同已被毁坏甚至失去了原本的样貌,只要它曾证明过它是合法且有效的,那么这份合同就会继续维持严禁执行的状态。《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