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他们有权约定婚姻生活持
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的归属,包括选择单独拥有、共同决定或者部分所有权及部分共同所有权等各种方式,同时还可以按照双方需求签署一份明确的
婚内财产协议。依照通常的情况来看,一旦夫妻之间的婚内财产协议被正式确认并且签署完毕之后,它将立即具备
法律效力,此时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推翻和修改该协议内容。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该协议可能会因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失效。这意味着,如果协议中存在
违法事项,那么该协议将会被宣布为无效。另一方面,若该婚内财产协议是在其中一方被施加压力或欺骗之境地下所签定的,在这样的状况下,此协议可以被相关部门或法院判定为
可撤销协议。除此之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充分的协商以及愿意妥协相互理解的态度来解决问题,重新签订或对已有的婚内财产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做出适当的变更,这同样是法律所允许的途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