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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和父亲没房住该怎么办

张** 江苏-镇江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2.05 08:35:56 386人阅读

离婚后孩子和父亲没房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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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离婚住房分配不均,可先看离婚协议或判决,若对方有住房帮助义务却未履行,可协商或诉讼解决,还能要求对方提供短期居住帮助,比如暂住原住房。
2.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可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就能获得。
3.可租赁房屋居住,关注政府租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可申请补贴减轻负担。

2026-02-05 13: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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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孩子和父亲没房住,可通过要求对方履行住房帮助、申请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并申请租房补贴等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所以当离婚时住房分配不均,一方应给予住房帮助却未履行,父亲可先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若住房确有困难,还能要求对方提供短期居住帮助。同时,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可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另外,租赁房屋也是解决办法之一,若符合政府租房补贴政策条件,申请补贴可减轻租房负担。如果在解决住房问题过程中遇到法律疑问或不知如何操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6-02-05 12:5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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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和父亲没房住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可先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若存在一方应给予住房帮助却未履行的情况,可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若住房困难,可要求对方提供短期居住帮助,比如暂住原住房一段时间。

若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可申请保障性住房,如公租房、廉租房等。申请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就能获得相应住房。

还可通过租赁房屋解决居住问题,同时关注政府租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可申请补贴减轻租房负担。

建议父亲及时梳理离婚协议或判决内容,积极与对方沟通住房帮助事宜;尽快了解当地住房保障政策和申请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多关注租房补贴政策,及时申请补贴。

2026-02-05 11:2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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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离婚时住房分配不均,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维护权益。若一方有给予住房帮助的义务却未履行,父亲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2)若住房存在困难,父亲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短期居住帮助,比如暂住原住房一段时间,这在法律上是有一定支持的。
(3)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时,可申请保障性住房,像公租房、廉租房等。申请时要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就能获得住房。
(4)租赁房屋也是解决办法,同时可关注政府租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可申请补贴减轻租房负担。

提醒:
申请保障性住房和租房补贴都有严格审核标准,要确保材料真实。不同离婚情况对应住房解决办法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10:54: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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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离婚住房分配不均,先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若有一方应给予住房帮助却未履行,可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二)住房困难时,可要求对方提供短期居住帮助,比如暂住原住房一段时间。
(三)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可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即可获得。
(四)通过租赁房屋解决居住问题,关注政府租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可申请补贴减轻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2-05 09:11:59 回复

解答如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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