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倘若前妻拒绝承担对子女的
抚养义务,那么作为父亲的男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民事诉求。
若经法院判定令其承担
抚养费用后,被告依然未能执行相关生效判决,针对抚养费部分的执行,男方有权于
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履行期间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对于那些拒绝执行人
民法院判决的
当事人,法庭可对其实施最长为15天的
拘留处罚。
另外,若被告具备执行条件却故意拖延或不予执行,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
刑事犯罪,需要接受为期3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刑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