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要件乃故意为之,且须追求获利之目的为前提条件;
若无此利欲驱动,则无法构成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所谓牟利并非仅仅局限于追求金钱收益,亦包括寻求其他不当之益处,如为出国申办护照,晋升职级等特定需求。《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
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