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由个体之间私下商定的
离婚协议并不具有
离婚的法律约束力,即便在签署此类协议之后,其实二者在法律意义上依然属于夫妻关系。进一步说,即使已签署了离婚协议,任何一方仍有权在尚未取得
离婚证书的前提下随意撤销,如此一来,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便丧失其应有的法律效应。虽然私下签署的离婚协议可以被视为某种情感破裂的证明,但是该协议自身却不具备
法律效力,只有在双方携带离婚协议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
离婚登记之时,离婚协议才正式发挥效用,进而导致婚姻关系走向终结。《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