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数民族的
法定结婚年龄问题,由于各个自治地方的规定稍有差异,因此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首先是那些既明确规定了合法
结婚年龄男子不得低于二十岁,女子不得低于十八岁,同时也进一步提倡
晚婚政策的地区;其次是仅规定结婚年龄男子不得低于二十岁,女子不得低于十八岁但并未明确强调提倡晚婚的地区;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则是未对晚婚作出具体规定,但是针对该民族或该地域的传统风俗习惯,则采取了明显禁止早婚的做法。例如,在这些地区内,法律
法规可能会明确规定,男性必须年
满二十岁才能
结婚,女性则须至少达到十八岁;此外,还发布禁令禁止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提前进行订婚仪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