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作为失职致使珍贵文物流失
犯罪的既遂标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
国家公务人员需违反其应当承担的岗位职责,结果导致了珍贵文化遗产的流失;
其次,这一行为需要对社会
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产生严重损害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下这一罪行的人将会受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此外,为确保定罪准确性,该法案对该犯罪的
犯罪主体进行明确规定,即限定为那些在国家机构和单位任职,并负有管理、保护文物重要职责的工作人员。
具体范围包括各类博物馆(院)、纪念馆、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中负责指导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干部。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
国家公职人员都属于此类犯罪的
管辖范围,因此,在定罪时应充分考虑上述特定身份和职务因素。《
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