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引诱
卖淫罪应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处以
罚金。
若
情节严重,则可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样需并罚罚金。
所谓“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乃指以金钱、物质或其他各种利益作为工具,诱发他人进行卖淫活动,或是为他人从事此类活动提供便利的场所,抑或是为那些寻求卖淫服务者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