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乃是家庭生活中的一大变故,通常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即
协议离婚与
诉讼离婚。
对于办理房地产业更名手续方面来说,无疑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均有所不同。
在此,我们将就此问题详细介绍
房产证更名手续程序。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当离婚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时,选择协议离婚便可实现迅速处理房产证更名手续的目标。
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需由这对夫妇共同前往当地房产交易所,并带着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
1.各自的个人
身份证明(及
复印件);
2.
离婚协议书(该协议必须经民政部门加盖公章或者办公档室盖印章确认);
3.
离婚证书以确保为婚后所取得之财产;
4.房
产权转移表格;
5.
房屋所有权凭证(含
房屋共有人的凭证)。
此外,若离婚协议中未注明原婚姻注册日期,还应提交原始
结婚证明作为辅助
证据。
相比之下,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则明显更为复杂。
如果在离婚过程中未能就房产事宜达成共识,只能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裁决。
此时,
当事人一方需凭以下文件资料到当地房产交易所申请
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
1.个人身份证明(含复印件);
2.已有法院公证过的
离婚判决书及相关财产信息的详细记录;
3.房屋所有权转移表格、房屋所有权凭证。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当房产存在贷款
抵押的情况下,如需提供
房产过户更名申请,必须要有银行给出的批准信。
另外,根据
民法典规定,如原房产权证上的权利人姓名有误,还须补充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至于房产证更名费用的收费标准问题,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共有房产属于
共同共有财产类型。
离婚导致部分原有房产权利主体发生变化,但与目前
契税法对此类房屋所有权转移行为所规定的
税费征收并不相同。
因此,无论是何种离婚方式,对于原来共有房产产权所属的人士,其在离婚之后无需缴纳契税。
同样地,对于需在
房产证上剔除个人名义的情况,只需要夫妻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明确房产未来归属于某一方所有即可,同样无需支付任何契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