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合伙进行
违法入境
走私和非法销售武器的行为中,
刑事责任将被严肃追究,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且还可能同时被处以
罚金或没收全部
个人财产。若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或者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达到应被处以无期
徒刑的程度,不仅会被处以无期徒刑,而且财产也会被依法全部没收。此外,如有
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在执行走私任务时,曾与走私罪犯勾结共谋,主动为其提供贷款、资金支持、账户号码、发票、证明文件等便利条件,或者为其提供运输、存储、邮寄或其他技术援助等方面的协助服务,那么
行为人将会被视为走私案件中的
共同犯罪者,并须按照走私罪予以严厉惩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
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