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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缓刑能否构成累犯

依照我国法定法规,宣告缓刑并未被认为会致使构成刑法上的累犯
累犯的本质是指那些曾经经历过有期徒刑或更重刑罚的罪犯,当他们的行刑法满释放或得到赦令后,在短短的五年内再次犯下应判处有期徒刑甚至以上刑罚的严重罪行。
与此同时,还存在着一种特殊类型的累犯,特指对那些邪恶行为实施法律特别规定的几种判例。《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最新修订: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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