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登记于您之名下,然而此车乃对方在举行婚礼之前购得,则此辆汽车在发生
离婚纠纷时应归认定此为对方之个人资产。反之,若是这辆汽车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
出资购置的,那便是属于他们的
夫妻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之下,当事双方应在
离婚阶段达成共识来妥善处理这些
财产分配问题;若无法达成一致,那么责任便交由
司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从保护子女权益、尊重女性权利以及保护无过失方权益等多方面的原则出发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