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
身份证即将到期,应前往您
户籍所在地区的派出所或者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的户政服务大厅进行更新操作。
根据
中国法律法规,公民在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资料后,公安机关将会依据规定对于居民身份证的领取、换发和补发事宜进行及时处理。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从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算起,在60个工作日内发放新的居民身份证。
然而,在地理位置较为偏远且交通不够发达的地区或特殊情况下,处理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但最长延期时长将不超过3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