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派出所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满足哪些条件才会网上追逃

派出所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满足哪些条件才会网上追逃

不法分子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并构成了刑事犯罪犯罪事实已经得到全面清晰的证实,但涉案者仍然在逃。在此背景下,司法部门将会启动网上追逃程序。所谓网上追逃,就是指各级各地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应当被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和看守所里逃跑出来的罪犯身份信息案件基本情况等信息发布至公安内部网络上的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这样全国范围内所有的公安机构都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信息查询和对比分析。一旦通过此种方式发现有逃跑的在逃人员存在,任何一个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权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实施拘留或者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最新修订:2024-05-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