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作为制造谣言妖言惑众的扰乱军心罪行,其具体含义是指在战争期间故意捏造
虚假信息、散播失败论调和存在各种对战斗军事行动有害的、可能导致军心动荡和指挥系统混淆的传闻,从而削弱部队的战斗力,危及军事建设的行为。
对于此类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的罪行,我方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严肃惩处。
首先,对于基本的造谣扰乱军心罪行,我们将依法施以3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留、拘禁等
刑事处罚。
其次,倘若这些行为恶劣且涉及较为严重的情况,我们会判处3年以上但不超过10年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七十八条
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