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过期的
身份证同样可以在异地上门进行办理。
具体来说,身处异地的公民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身份证的异地更换及补办手续:
首先,
当事人需亲自前往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提交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支付相应的证件工本费用;
接着,公安机关则将对申请者提交的身份证更换以及补办请求予以正式接受;
最终,申请人可以凭借预制的领证回执通知,再次前往该派出所领取新制作的身份证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