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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案件和解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撤案

在涉及轻微伤情的案例中,若寻求庭外和解,公安部门并无权撤销案件。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受到轻伤,已经触犯了故意伤害罪这一法律条款。
倘若公安机关已经对该案件予以立案,仅当某些特定情况出现时,方可批准撤销案件,此即属于刑事公诉案件范围之内。
作为受害者,并未享有直接撤销案件的权力。
公安机关需依据调查获取的真相,若案件不符合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方能决定是否撤销案件。
然而,若行为人能够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这无疑将成为从轻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最新修订: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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