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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身损害致多处伤如何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导致身体多部位受伤时应获得以下各项赔偿:首先是医疗费用、以及照顾伤者所需的住院伙食补贴费用;其次为因需到外地就医而产生的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此外还需要支付恢复健康过程中所需的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以及生活质量提升过程中所产生的护理费等支出;所受伤害对伤者工作能力产生影响从而无法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收入亦可纳入计算范围内;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额也应当予以补偿;在劳动者因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其所收取的伤残津贴也是合理的补偿金额之一;在劳动者被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根据法定程序需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丧失亲人的家庭而言,其亲属可以享受的丧葬补贴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也是合理的补偿项目;最后,受伤者及家属还可以要求给予适当的精神损失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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