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办理
结婚手续即生育子女的情况下,男方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需承担起对子女的
抚养责任,且拥有向法庭
争取抚养权的权利。
针对年龄不满两周岁的
非婚生子女,鉴于他们尚处在哺乳阶段,或由于身体及心理特征更为依赖母亲的照护,因此这部分
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被判给母亲。
然而,当涉及到两周岁以上、已经步入成年阶段的非婚生子女时,若父母双方均希望获得
抚养权,那么
司法部门将会依据"为了非婚生子女健康发展"的首要原则,来慎重决定并分配抚养权。
未能成功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履行支付
抚养费用的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