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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过缓刑现在醉驾算累犯吗

曾经被宣告有罪并接受缓刑考验的人员,假如在缓刑期满之后再次涉及酒后驾车行为并触犯法律,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能被视为累犯行为。
只有那些已经完全履行了有期徒刑及以上层次的刑期,并且在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五年内再度实施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者,才能够定义为累犯。
这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的界定。
也就是说,如果这些犯罪分子在宣告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获得赦免之后,又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等程度的罪行,那么将被认定为累犯。
针对累犯,他们理应受到比初犯更为严重的刑罚惩处,但对于非故意犯罪以及不满十八周岁的罪犯则不适用累犯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最新修订: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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