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存在出轨行为,并不意味着其必须接受
净身出户的判决,除非出轨方主动表示愿意舍弃其在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
通常情况下,在婚姻期间内出现的出轨现象并未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且不会产生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出轨方与他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同居关系,甚至公开以夫妻身份进行生活,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可能构成
重婚罪行,此时出轨方就成为了有过错的一方,无过错方则有权向法院申请获得相应的损失
赔偿。
同时,在
离婚时期对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配时,理应优先考虑并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