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合伙受贿是否属于共犯?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合伙受贿是否属于共犯?

对于非国有企业员工与国家公务人员共同从事贪污活动,并不能被视为同案共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公务员利用职务权贵,向他方索取财务财产,或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并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为之的犯罪行为
这种犯罪形式,对我国公务员队伍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共和私人财物的所有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最新修订:2024-05-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