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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应该如何来判刑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律条文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明定,对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之罪犯,将依据其实际行为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司法惩戒。
具体判决细则如下:
犯罪情节较轻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宏,上不封顶;
若是情形恶劣者,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向受害人支付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变本加厉、严重扰乱金融秩序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同样需要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二条也明确指出,只要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总面值达到了两千元以上,那么此类事件就应当被视为刑事犯罪进行严肃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二条
最新修订: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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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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