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
离婚之后,对于尚未满两周岁的幼子或幼女,法律规定应倾向于让他们继续跟随母亲生活,这样更为贴合其生理和心理发育需求。
对于已经年
满二周岁的儿童来说,如果他们的父母就孩子的
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将交由相关
司法机关依据社会公正与维护
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如若子女年纪已然达到八周岁以上,就必须给予他们充分的尊重,兼顾他们真实且成熟的决策能力。
不论子女最终是由哪方抚养,另一方都有义务承担部分或全部的
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